四川省社保关于特殊门诊,四川省社保特殊门诊病种认定表
1. 四川省社保特殊门诊病种认定表
产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报销70%,第一类每年限额报销1000元,第二类1600元。门诊特殊疾病限额费用每个自然年度结束时清零,不转结下年使用。
第三类门诊特殊疾病产生的符合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按住院费用报销,一个年度内患者承担一次住院起付线,同时纳入大病医疗保险按规定给予报销。
第一、二类门诊特殊疾病享受时限为36个月,期满需重新申请审定,在有效期内,超过6个月未进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或出现中断用药达到6个月的,停止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第三类门诊特殊疾病每年需重新提交治疗方案至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2. 四川省社保特殊门诊病种认定表下载
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标准
门诊特殊疾病一般治疗周期为3个月,每个治疗周期医生会为参保人员制定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方案。在治疗周期内,治疗方案是可以变更的。参保人员在治疗周期内需更换治疗检查项目或者用药方案的,在申请门诊特殊疾病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治疗方案变更。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标准如下:
一个治疗期之内门诊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总额减去起付标准,再减去个人自付的部分乘以报销比例就是可以报销的费用。
门特医保报销=(医疗费用总额-起付标准-个人自付部分)X 报销比例]
注:报销比例是和住院的报销比例一致的。
门诊特殊疾病报销限额
一年内,医保支付给参保人员的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和其他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总共的支付金额不超过成都医保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
目前,城镇职工医保的最高限额是467352元,城乡居民医保是275268元。
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标准及限额。最后还是要说要报销门诊特殊疾病看病费用,需要先进行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想了解认定流程的朋友,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地社保局,了解认定流程及所需资料。
3. 四川省社保特殊门诊病种认定表打印
门诊特殊疾病办理流程
1. 初次办理: 需要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人员根据《初次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办理须知》,办理相关疾病的病情证明和检查报告。详情请点击《初次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办理须知》。(本条只针对初次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
2. 初次办理或再次办理: 参保人员根据自己的病情,选择一家市医保局定点的医院作为本次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治疗医院,到该院的门诊医疗办公室领取空白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
3. 医生根据病情,如实填写病情诊断、治疗项目、检查项目、药品名称(含用法)、预计每月费用及3个月的费用总额,由该院医保办或医务处或门诊医疗办公室进行审批、签署意见并盖章。
4. 中断治疗6个月(含)以上,如需继续治疗,参照初次办理的程序(第1条)进行办理。
5. 病人在住院期间,不能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办理特殊疾病期间如病情变化需要住院,可以根据病情选择市医保局定点的任何一家医院住院治疗,住院费用按住院的相关程序予以报销。
6. 市医保局就报销范围、有效时间范围、方式等签署审批意见。
7. 肺结核病门诊特殊疾病的相关手续直接在结核病专科医院办理,市医保局特殊疾病窗口不予受理。
4. 四川特殊门诊病种政策
将必要的资料准备齐全报医保局审核。
退休人员申请办理特殊门诊的流程:
丨,要符合特病的病种,如心脑血管,糖尿病等,
2,是住院病人应在出院后要求将病历复印,但住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要原件,
3,CT,核磁共振的片子要随申报资料同放一起,
4,复印身份证2份,
申请报告一份,並需企业退休办签具意见。
将上述资料准备好,合装在一起与医保局联系报送时间。到时带上所有报送资料去医保局办理。
5. 四川省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
门诊特殊疾病办理流程
1. 初次办理: 需要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人员根据《初次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办理须知》,办理相关疾病的病情证明和检查报告。详情请点击《初次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办理须知》。(本条只针对初次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
2. 初次办理或再次办理: 参保人员根据自己的病情,选择一家市医保局定点的医院作为本次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治疗医院,到该院的门诊医疗办公室领取空白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
3. 医生根据病情,如实填写病情诊断、治疗项目、检查项目、药品名称(含用法)、预计每月费用及3个月的费用总额,由该院医保办或医务处或门诊医疗办公室进行审批、签署意见并盖章。
4. 中断治疗6个月(含)以上,如需继续治疗,参照初次办理的程序(第1条)进行办理。
5. 病人在住院期间,不能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办理特殊疾病期间如病情变化需要住院,可以根据病情选择市医保局定点的任何一家医院住院治疗,住院费用按住院的相关程序予以报销。
6. 市医保局就报销范围、有效时间范围、方式等签署审批意见。
7. 肺结核病门诊特殊疾病的相关手续直接在结核病专科医院办理,市医保局特殊疾病窗口不予受理。
6. 四川省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病种
和原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相比,
主要变化有:
01
在原病种范围上新增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青光眼”2个病种。
02 将原病种“肺结核”调整为“结核病”。
03 将原病种“原发性高血压”修订为“高血压病”。
04
将“慢性肾脏病门诊血透”单独列为一个病种纳入第四类病种管理。
05
删除原病种“骨髓增殖性肿瘤”,保留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06
将2020年2月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肝豆状核变性”、“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三个病种纳入第四类病种管理。
07
自2021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申请门诊特殊疾病认定,认定机构相应病种的认定医师应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治疗机构管理和病种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作出认定结论
7. 四川省医保特殊门诊办理手续
2020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2020年成都市职工基本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保障方面,“城职”和“城居”开展了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城居”还开展了门诊费用统筹、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
医保在正常享受期内(医保没断缴),主要报销下列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报销范围内的费用。
1、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2、因患特殊疾病需长期进行门诊治疗(门诊特殊疾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3、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医疗费用。
4、自2011年10月1日以后因治疗犬伤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5、入院前3日内的阳性特殊检查费用。
6、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城居”实行门诊费用统筹制,那普通门诊费用哪些可以报销?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保卡就诊,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报销,报销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多可报销200元。
1、诊查费、注射费、清创、缝合、换药、洗胃、导尿、灌肠费。
2、胸片、数字化摄影(含CR、DR)、B超(含彩超)、常规心电图检查。
3、血液分析(含血常规)、尿液分析(含尿常规)、大便常规检查、血糖测定、尿糖测定、肝功、肾功、电解质、血脂、乙肝五项检测。
4、普通针刺疗法(含电针)费用。
5、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四川省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补充目录规定的药品费用、以及按照规定比例使用且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非基本药品费用。
“城职”普通门诊费用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刷卡结算。
8. 四川省人民医院门诊特殊疾病认定
成都特殊门诊的办理分为初次办理和再次办理。
初次办理:根据《初次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办理须知》,提供办理相关疾病的病情证明和检查报告,选取一家市医保定点的医院作为本次办理特殊疾病的治疗医院,到该院门诊医疗办公室填报审批表,医生根据病情,如实填写病情诊断,治疗项目,检查项目,药品名称,预计每月费用及3个月费用总额,由该院医务处审批。
再次办理,是中断治疗6个月,如需继续治疗,参照初次办理程序办理。
9. 四川省社保特殊门诊病种认定表怎么填
我在北京,我办理的经验是,首先主管大夫确认需要放化疗治疗了,需要办理特种病的话,拿着主管大夫给开的诊断证明,需要去医保办公室领一个特种病门诊申报单,然后填写完整,盖完医院医保办的公章,然后去单位盖章,最后再去社保所在地的社保中心特种病办理窗口盖章,最后把单子返回医院,这样就是一个完整的流程了,我当时给我妈办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具体的可以和你本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咨询一下,不知道是不是都一样。
办理之后,最大的益处,就是自己可以少花点钱,希望可以对你有帮助
10. 四川省特殊门诊标准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7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350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2009年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1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包括服务项目类如挂号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如美容等,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助听器等,治疗项目类如磁疗等以及其他类如不孕症治疗等。
二、职工医保报销范围
1、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办法:
(1)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2)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3)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2、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比例: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3、职工医疗保险大病起付标准: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包括住院+门诊慢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
11. 四川省医保特殊门诊表
特殊门诊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办理特殊门诊的前提是您已经参加政府的城镇职工或城镇(农村)居民医保,持患者诊断证明书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咨询,确认患者所患疾病是否属特殊病种。如属特殊病种,该社保局办事员会指导您到指定的三甲医院相关部门办理认定手续,领取《医疗保险特殊病种专用证》后,在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缴费时出示《医疗保险特殊病种专用证》到指定窗口办理特殊门诊缴费手续,就可享受特殊门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