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大病统筹,成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1. 成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一、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条件
具有成都市户籍,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且家庭基本生活困难、医疗负担过重的城乡居民,具体如下: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三无”人员;
3、城乡低保对象;
4、城乡低收入家庭;
二、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证明、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书、出院证、必要的病史资料、特殊疾病门诊住院费用票据(病人留存联),申请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补偿)和赔付后的费用结算单(原件)。
4.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流程
1、申请。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申请时需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原件(非本市户籍人口需提供我市居住证原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重大支出证明以及当地民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大病医疗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社区)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区(市)县民政部门审批。
3、审批。区(市)县民政部门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要及时作出审批意见,对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出具书面通知书说明理由,并通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转村(居)民委员会送达申请人。
【温馨提示】为及时快捷实施临时救助,对申请对象所需救助金额在一定额度内且需求紧急的,区(市)县民政部门可直接审批或授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审批,但应在一个月内补齐所有申请审批手续
四、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
符合重特大疾病救助条件的对象,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采取门诊和住院救助的方式予以救助。
(一)住院救助。因患上述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的救助对象,一个自然年度内所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各种医疗保险报销(补偿、赔付)后,对政策范围内个人实际自付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和限额予以救助:
1.对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按100%予以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30000元;
2.对城乡低保对象按65%予以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25000元;
3.对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其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在10000元(含)以上的,按30%予以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10000元。
(二)门诊救助。救助对象因患上述重特大疾病须长期维持院外治疗,且纳入新农合门诊补偿或居民医保特殊门诊按住院方式报销范围的,一个自然年度内所发生的政策范围门诊费用,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补偿、赔付)后,对政策范围内个人实际自付费用按以下比例和限额予以救助:
1.对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按100%予以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5000元;
2.对城乡低保对象按70%予以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3000元;
3.对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其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在1000元(含)以上的,按30%予以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2000元。
2. 成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多少
成都地区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住院医疗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疗机构92%,二级医疗机构90%,三级医疗机构85%。
在此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成年低档缴费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53%。
2、成年高档缴费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疗机构87%,二级医疗机构82%,三级医疗机构68%。
大病报销比例是: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
年度个人最高报销限额为25万元。
3. 成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成年低档缴费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53%。
二、成年高档缴费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疗机构87%,二级医疗机构82%,三级医疗机构68%。
三、学生儿童档参保人员(含大学生)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200元,三级医疗机构500元。
4. 成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那里买
一、成年人:分为每人每年160元和每人每年320元两档。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320元标准筹资。
二、学生、婴幼儿:每人每年15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资助对象:由民政部门负责资助,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32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其余区/市县按每人每年16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残疾人由残联按每人每年32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每人每年460元或230元(自愿参加);
二、以住院统筹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个体参保人员:每人每年460元(自愿参加);
三、未参加成都医保,但在补充医保办法实施前参加了住院补充医保,且连续不间断或一次性缴纳若干年费用人员:每人每年570元;
四、学生儿童:无需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30%的比例划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五、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民政、残联等部门资助参加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5. 成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两个必须交吗
有必要买。成都城乡居民在购买基本医疗保险时,除了选择其档次外,一定要再一份大病保险,每年的大病保险的缴费不多,也不贵〈几十元不等〉,但作用很大。
当一个人因意外伤或因患某种大病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自己承担的部分仍然比较多,这个时候就由大病保险报销,剩下的〈自己承担的〉就不多了,不会因病而贫困,所以一定要购大病保险。
6. 成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怎么查?
1、概念不同
我们常说五险一金,基本医疗保险就是这“五险”中的一种,它由政府出资,为人民提供最基础的医疗保障,主要报销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费用。而大病医疗保险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报销,主要是为了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2、缴费年限不同
大病医疗保险没有缴费年限要求,而基本医疗保险要在达到一定缴费年限后才可以在退休后不再缴费而享受国家医疗保险的待遇。
3、报销范围不同
大病医疗保险是对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因患有重大疾病而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医疗费用越高,比例越高。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各自划定支付范围,分别核算。并且,只有在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进行报销。
7. 成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哪里缴费
一、集中缴费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25日。
二、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1)成年人参加2022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345元(含长期照护保险25元/年·人)和每人每年485元(含长期照护保险25元/年·人)两档。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485元标准筹资。
(2)大学生、中小学生、婴幼儿参加成都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8. 成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程序
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是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所需资料:
个人医疗保险就诊证;本市二甲以上医院批准件(转诊转院单);
由就诊医院盖章的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出院小结;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报销人员有效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9. 成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哪里买
2022年成都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2022成都城乡居民医保网上怎么缴费,2022年成都城乡居民医保扣费时间,2022成都医疗保险缴费档次。 2022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筹资期为 2021年9月1日0:00——2021年12月25日24:00。 (注:2021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为税务、医保年末停机结算时间)
缴费标准 成年人参加2022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485元标准筹资。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规定提出,“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因此,对照此标准将城乡居民低档在去年筹资标准基础上(280元)增加40元,调整后正好符合要求的标准(320元)。
为防范参保逆向选择,渐进、平稳地实现一档筹资,更好体现权利义务对等原则,高的档次筹资标准不作调整, 仍保持为460元。
为鼓励持续参保,优惠学生儿童筹资,且与低档筹资标准保持一致, 将学生儿童筹资标准确定为320元(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险筹资金额)。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成年参保人员缴费费率
2022年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费率为0.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参保人员、住院统筹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符合单独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条件的,可按年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为2020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4520元的80%, 年缴费标准为357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的统账结合参保者,按月参保,缴费基数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2、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划入比例
已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从学生儿童(含大学生)个人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中 按20%的比例划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划入金额为64元。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2022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不另行筹资。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处于待遇有效期的参保人员,继续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
待遇有效期
1、集中筹资期参保
待遇有效期为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大一年度新生的待遇有效期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集中筹资期外参保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可在集中筹资期外参保,按个人筹资标准全额缴费。 集中筹资期外参保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不含第90天),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婴儿在 出生之日起180天参加出生 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待遇从出生之日享受到出生当年12月31日;
新生婴儿在 出生之日起180天参加出生 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待遇从出生次年1月1日享受到出生次年12月31日;
新生婴儿在 出生之日起180天后参加 当前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不含第90天),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
四川省电子税务局;
“成都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社保缴费”;
微信“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
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城乡居保缴费”;
天府市民云“民生保障—城乡社保缴费”;
社保费代收银行提供的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等。(目前,成都市开通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服务的银行有: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农商银行,具体缴费方式以银行提供为准)。
二、线下缴费
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社保缴费服务网点;
学校、幼儿园代收。
10. 成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区别
2022年儿童居民医保缴费多少
(一)少儿医保:每人每年9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政府补贴600元。(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分为两档,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参保:1.其他城乡居民医保一档:每人每年2100元,其中个人缴纳700元,政府补贴1400元,2.其他城乡居民医保二档:每人每年1800元,其中个人缴纳 600元,政府补贴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