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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社保办法,杭州市社保办法最新

2025-01-23 10:58:23

1. 杭州市社保办法最新

其实杭州社保临时账户主要是指一些不符合在本地办理退休条件的人,但是又必须在本地缴纳保险,为他们专门建立的一种临时性账户,最终要转移出去的。

它们的来源实际上是根据我们国家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规定的。 文件规定,在一个地方缴费满十年以上,才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2. 杭州市社会保险条例

2020年10月27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20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招聘、管理、监督和保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由公安机关依照本规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日常运转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警务辅助人员分为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

治安联防、平安志愿者、护村队、护校队等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以及在公安机关从事膳食、保洁等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不属于警务辅助人员。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不得单独执法或者以个人名义执法。

第四条 市和区、县(市)公安机关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公安机关对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上级公安机关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

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和保障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 勤务辅警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下列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

(一)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二)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开展实有人口管理等社区警务工作;

(三)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四)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救助受伤人员;

(五)协助疏导道路交通,劝阻、纠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道路交通违法信息;

(六)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管理勤务;

(七)其他可以由勤务辅警协助从事的工作。

第六条 文职辅警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下列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

(一)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协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研发、安全监测、通信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等技术支持工作;

(三)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等警务保障工作;

(四)其他可以由文职辅警协助从事的工作。

第七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得安排警务辅助人员从事下列工作:

(一)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从事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等工作;

(二)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三)保管武器、警械;

(四)开展案件调查取证,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出具鉴定报告,从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五)国家规定禁止警务辅助人员从事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治安状况和警力配备情况相适应,并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动态调整。

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由市和区、县(市)公安机关组织编制,经同级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市和区、县(市)公安机关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统一组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严格选拔聘用。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发布公告,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经招聘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安机关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年满十八周岁;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警务辅助人员,除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等条件。

具有岗位所需的特殊技能或者专业特长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应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但是相关条件应当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第十一条 市和区、县(市)公安机关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聘下列人员的配偶、子女为警务辅助人员;无配偶、子女的,可以招聘其兄弟姐妹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烈士;

(二)公安英模,牺牲或者因公(工)死亡的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

(三)因公(工)导致一至四级伤残的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的;

(四)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五)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市和区、县(市)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

市和区、县(市)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警务辅助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岗位责任、层级晋升、保密管理等制度,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开展法律、保密等业务知识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并且组织考试。考试成绩按照规定纳入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工作绩效、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层级晋升、续订劳动合同的依据。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每年安排一定数量岗位招聘优秀警务辅助人员。

公安机关面向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人民警察的,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听从人民警察指挥,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文明履职。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警务工作秘密和工作中获得的未公开的信息泄露、传递给他人。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为警务辅助人员配发统一的、区别于人民警察的工作证件、服装和标识。

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工作服装,佩戴标识并且携带工作证件。因工作需要穿着便装的,应当携带工作证件。非履行职责期间,不得穿着工作服装、佩戴标识。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警务辅助人员可以配备必要的执勤和安全防护装备,但是不得配备和使用武器、警械。

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时,应当交回配发的工作证件、服装、标识和装备。

第十八条 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公安机关、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受理举报和投诉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且按照有关规定将结果告知举报人、投诉人。

第十九条 警务辅助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情形的,应当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前款规定的回避,由警务辅助人员所在的公安机关决定。

第二十条 警务辅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严重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的;

(四)严重失职给公安机关造成重大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和服装装备、教育培训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具体标准由市和区、县(市)公安机关会同同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市和区、县(市)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建立符合警务辅助人员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薪酬制度。

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标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实行动态调整。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为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且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安机关应当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对从事危险程度较高岗位的,还应当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公安机关应当定期组织警务辅助人员参加健康检查,建立警务辅助人员健康档案。

第二十三条 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有显著成绩或者特殊贡献的,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警务辅助人员因工受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警务辅助人员牺牲被评定为烈士的,其遗属依照《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二十四条 警务辅助人员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其履行职责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

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妨碍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对警务辅助人员实施不法侵害的,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本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监督等工作中违反本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施行前已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的管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3. 杭州市社保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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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杭州4050社保补贴政策详解,2021年杭州社保4050申请条件,杭州4050社保补贴申请程序。

杭州4050社保申请对象条件:

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已“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自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4050社保补贴。介绍4050失业人员就业的,补贴100元;介绍特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的,补贴150元;介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补贴80元。

2.

村(居)劳动保障工作站或村委会介绍本村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补贴100元。

4. 杭州市 社保局

第一步:登录申报系统:

1、法人用户登入:搜索“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界面,左上角选择“杭州市”, 点击网站右上角“登录”按钮,选择“法人登录”。社会保险网报系统如有法人数字证书的可以选择法人数字证书登录,未向工商部门申领法人数字证书的单位用户,点击“去注册”;

2、点击“部门服务”,选择“市人力社保局”;

3、登录部门界面后,点击选择“社会保险网报系统”;

第二步:进入申报模块:

1、进入本单位界面后,选择【参保征缴】,点击【参保个人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事项, 进入办理界面;

2、选择批量导盘或者按人录入(单个),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申报:

1、选择批量导盘的,点击下载模板,在模板中填写“上年度月工资收入(元)”一栏,保存后,点击页面上的导入,系统会自动校验信息,数据都检查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即可提交;

2、选择按人录入(单个)的,填写需要录入的人员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

3、提交后,形成申报告知单,可在“我的办件”功能中查看办事进度。

5. 杭州市社保最新政策

2021年杭州社保补缴新政策,杭州个人社保补缴

杭州放宽了外地户籍居民在杭州购房的要求,也有多家媒体跟进证实。不过,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随后回复称,“目前并未作新的调整”。

虽然杭州楼市并未出现放松限购的情况,但近日来,山东菏泽、广州、珠海等城市,均传出楼市调控松动的风声。

而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也提出,要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从近日多城楼市政策微调,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最新提法,“因城施策”或成为2019年楼市的关键词。

外地户籍居民在杭州购房政策松动

今日,网上传出有关于杭州购房资格的政策通知,落款为权证部,落款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

据多家媒体报道称,杭州市外地人购房时的社保条件有所放松,其中,市级社保因换工作原因补缴的,不用提供情况说明和劳务合同,对补缴次数不作要求,但补缴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省级社保补缴不超过3个月的,则还需提供社保补缴单位盖公章的补缴情况说明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华尔街见闻从杭州市住建局直属单位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政策指导处获悉,近期确实有此政策出台,但是还没有具体执行和操作的通知,相关政策可能在元旦前后发布通知。

不过,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随后表示,自去年开始针对确因工作调动而造成社保补缴的,累计不超过三个月,则视为符合购房资格,目前并未作新的调整。

据此前杭州市的购房政策条件,外地户口在杭州购房的,需要3年内有连续缴满2年社保或者个税,补缴不算。

2017年3月2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中明确,外地客户在杭州购房需要三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且不能补缴个税或社保买房。

2018年年初,杭州又将政策又调整为:由于换工作造成的新单位第一个月或者前三个月的补缴社保,提供补缴单位的情况说明(需盖本单位公章),与补缴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参保证明原件,可以取得购房资格。

近日多城楼市松绑,“因城施策”或走向台前

最近数日,一些城市纷纷在楼市调控方面有所松动,因城施策的迹象出现。

山东菏泽住建局12月14日发布的一纸通知,打响楼市调控松绑的“第一枪”。

随后,广州住建委也公布了商服类物业去库存利好政策,并将一刀切的住宅限价政策做法调整为价格浮动,使部分楼盘限价可能出现提高。

与此同时,多家媒体报道称,深圳首套房房贷利率下调至基准上浮10%,湖北日报亦称武汉房贷利率亦有下调。还有媒体报道称,珠海金湾、斗门两区购买一套住房,社保条件有所放宽。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因城施策”的说法也明确被政府提出。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华尔街见闻首席经济学家邓海清博士表示,此次会议定调“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与2017年定调基本一致,但增加“因城施策”、“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表明确实存在各个城市因为各自状况不同,采取放松或收紧房地产政策的可能。

记者了解到,社保中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用人单位中断,另一种是因个人原因中断。

  要清楚的是,无论职工是否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该职工给企业提供了劳动,企业支付了劳动报酬,说明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职工就属于参保对象,企业就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因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导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应缴未缴的,是可以进行补缴的。但是中间会有6个月的等待期,要在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职工才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要注意的是,已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及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是不予补缴的。

  如因参保人员个人原因中断参保的,可按规定补缴中断期间职工医保费。在中断期间和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不列入医保开支范围。

  但是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非杭州市主城区户籍的,养老保险中断后,一般不能补缴。杭州市区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中断后,可在次年3月底前补缴上一年度中断月份。如逾期未补缴,则只能补缴当年中断月份。

  工作断档期间要怎么缴纳保险?

  以小唐为例,换工作期间没有单位为她缴纳社保,而导致了中断参保。

  其实,这样的社保中断是可以避免的。

  因为在断档期间,只要她是符合《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及《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规定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主城区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等找到新工作后,再由新单位为其继续缴纳社保。

  社保转移应该注意哪些?

  还是以外地姑娘小唐为例,在杭州工作了4年,如果现在要回老家,社保要不要续上,要不要转移?

  答案是当然要续上,务必办转移!

  养老保险的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积少成多,到了退休年龄,只要缴满15年以上,同样可以领取养老金。因为小唐在杭州已经上了4年的社保,如果回家没有转移社保,而是重新上,那她的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要从头开始算起,这样就不划算了。

  她可以到杭州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再到老家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再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自行联系办结。如果在老家已经有单位,直接交给单位办理就可以了。

  但是,按目前的相关政策,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不办理转移的,要去新的单位重新上。

6. 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在杭州市退休,户籍不再杭州市,但移交了社会化管理的人员,由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发放节日慰问费,标准为:

1、春节:1200元;

2、中秋节:800元;

3、端午节:800元。

依据

杭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养老待遇>职工基本养老金

1、养老金计发

(1)新人=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2)中人=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省月平工资+参保人员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

个人帐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底前本人缴费年限×1.4%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省平工资×参保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历年缴费工资指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替代指数)的平均值

注:

企业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退休当年计发的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年统筹地区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的,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补足。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待遇:

(1)退职人员;

(2)按照农民工“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征地农转非人员“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人员。

2、节日慰问费(仅限已移交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春节:1200元

中秋节:800元

端午节:800元

3、一次性丧葬、抚恤费

14000元

7. 杭州社保最新政策规定

最新缴费基数按照2020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9133元执行,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暂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为3957元。

8. 杭州市社保办法实施细则

在登记当月或者次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职工形成劳动关系的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在登记当月或者次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在出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用于购房、落户、入学和小客车调控管理等时,该职工劳动关系形成当月和次月的社会保险费,视为连续缴纳。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申报。

用人单位连续三个月未申报的,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实地检查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查无下落的,以公告形式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当依法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及时通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如今我国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至于实际缴纳社保的基数,这就要根据单位的情况来确定了,但对于缴费的比例,法律方面有要求,可供单位自由选择的余地不大。

而要是单位不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主要是在转正之后才开始购买社保的,这些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此时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9. 杭州市社保规定

4000元左右。

因为是最低基数交费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相对来说退休金要少一点,按照我国社保政策多交多得的原则,最低交费是60%,最高交费是300%,还有男女有区别,男性退休金比女性退休高。

Ⅲ 杭州市区社保181个月基数3957能拿多少钱

2022年4月杭州最新社保费用:

在2022年4月份,由于杭州养老保险缴纳比例调整,社保费用是1487.84元,其中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415.49元。

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暂按19783元(月平均"工资的300% )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957元(月平均工资的60% )执行。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职工费用是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社保缴费基数上调,也意味着单位和个人的保险费用也将上涨,而缴纳基数最高,社保费用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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