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五险学习劳动保障2024年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河南社保比例,河南社保比例单位和个人

2025-01-15 10:28:00

1. 河南社保比例单位和个人2022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河南省全省单位职工(包括企事业机关单位)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暂按3179元/月和15894元/月执行。

经计算,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费五险一个月缴费共为1151元(不同公司根据工伤比例不同会略有浮动);一年缴费13812元。

规定的比例大约是:

养老:单位20%,个人8%。

失业:单位2%,个人1%。

医疗:单位6-4%,个人2-4%。

工伤:单位1%,个人0%。

生育:单位1%,个人0%。

2. 河南社保比例单位和个人2019

河南省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以59700元/年(4975元/月)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4925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按照2019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执行(2745元/月),其中长垣市、邓州市、新蔡县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仍按当地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执行,分别为2657元/月、2693元/月和2555元/月

3. 河南社保比例单位和个人2020

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全省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4925元/月,下限为2745元/月,其中长垣市、邓州市、新蔡县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分别为2657元/月、2693元/月和2555元/月。2021缴费年度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原则上按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

4. 2020年河南社保缴费单位和个人比例

根据郑州社保保险相关规定:

郑州市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会在每年7月根据上年度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自2019年5月1日起,郑州市将以河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8年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575元。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13725元,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2745元。

2019-2020年郑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按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2018年度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即2745元)的,按2745元/月确认基数;高于2018年度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即13725元)的,按13725元/月确认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2019-2020年郑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原定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的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政策延长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原定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的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截止2018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继续执行费率下调20%的政策,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继续执行费率下调50%的政策;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低于18个月后,停止下调。

5. 河南社保比例单位和个人

2021-2022年河南五险一金缴费基,2021年河南五险一金缴标准,河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2021。五险一金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社会保险中,各项费用是以职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人员以第一个月工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并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纳的。

规定的比例大约是:

养老:单位20%,个人8%。

失业:单位2%,个人1%。

医疗:单位6-4%,个人2-4%。

工伤:单位1%,个人0%。

生育:单位1%,个人0%。

6. 河南社会保险比例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20%,个人缴费8%。

  2、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0.5%、1%、2%,根据单位风险程度来确定缴费比例,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3、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4、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1%,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5、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7. 河南社保基数2022

2022-2023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在2022年7月已完成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只有上限和下限的规定,没有什么标准表,每个省份都不一样,经济发达地区的上下限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通常下限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上限为该地区上一年平均工资的三倍。

8. 河南社保比例单位和个人2021

目前河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主要分为三档,对应的缴费比例分别为60% 100%,200%。

具体选择什么样的缴费档位,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缴费比例越高,对应的缴费额度越多,但在退休的时候能够领取的养老金也会更多。

再来看一下2021年河南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额度是多少。

6月30日,河南省社保中心调整了2021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对其缴费基数的保底封顶标准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2021缴费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全省单位职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下限标准暂按5298元/月的300%(15894元/月)、60%(3179元/月)执行。

也就是说2021年河南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是5298元每月,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对应的不同档位缴费基数分别为3179元,5298元,10596元;按照20%缴费费率计算,对应的每个月要交的钱分别是635.8元,1059.6元,2119.2元;折算下来年缴费标准分别为7629.6元,12715.2元,24430.4元。

而且这个缴费标准是从7月份之后开始正式实施。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档位缴纳养老保险。

对于城镇企业职工来说,大家的社保有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单位出,一部分是自己出,所以自己承担的部分相对比较少。

但是对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所有的缴费都由自己承担,缴费比例是20%,那大家应该如何选择缴费档位呢?

至于应该选择什么样的缴费档位,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选择,如果大家经济能力允许,我建议大家选择档位越高越好。

因为灵活就业人员在退休之后是参考城镇职工养老金发放的,城镇职工养老金计算公式=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具体每个月能够获得多少养老金跟三个方面有关:

第一就是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对应的养老金越多;

第二是缴费基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计算的公式当中有一个缴费指数,缴费指数越高,对应的养老金越多;而这个缴费指数跟大家在职的时候缴费金额有很大的关系,大家缴费的档位越高,对应的缴费指数越高。

第三是所在地的社会平均工资,当地社会平均工资越高,对应的养老金会更多一些。

9. 河南社保缴费比例

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河南省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以59700元/年(4975元/月)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4925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按照2019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执行(2745元/月),其中长垣市、邓州市、新蔡县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仍按当地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执行,分别为2657元/月、2693元/月和2555元/月。

10. 河南社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2020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28%(其中单位20%、个人8%)

2、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0.5%、1%、2%,根据单位风险程度来确定缴费比例,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3、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10%(其中单位8%、个人2%)。

4、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1%,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5、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3%(其中单位2%、个人1%)

11. 河南社保比例单位和个人2022怎么算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不同,缴纳费用不同

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生育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

公式如上:【注:比例=企业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

以成都最低企业社保费用计算为例:【包含大病医疗】

社保费用:942.98=2193×(19%+8%)+3067×(0.6%+0.4%)+3067×(6.5%+2.0%)+3067×(1%+0%)+3067×(0.8%+0%)+3067×(0.14%+0%)

河南省四部门下发《通知》:5月1日起,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

4月22日,郑报融媒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及网友投稿,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谢谢您的合作。
版权所有:五学知识网 Copyright © 2015-2025 www.z8000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