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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流产社保证明怎么写,社保报销流产需要什么证明

2026-03-01 09:37:39

1. 社保报销流产需要什么证明

可以。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上述法律法规所载明的生育津贴是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可享受的法定待遇,用人单位不足额支付、拒不支付、约定支付条件均与上述法律相悖,用人单位都应承担相应的给付义务。因此,用人单位拒付生育津贴,属于克扣职工工资情形,要承担相应的不利责任。

2. 流产医保报销需要什么资料准备哪些材料

报销流程: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扩展资料:流产费用报销所需的材料:1、员工结婚证原件(女方即可)及复印件两份(盖公章)。2、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盖公章)。3、生育服务证(夫妻有一方是北京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盖公章);或者外地人在京生育服务联系单(夫妻双方为外地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盖公章)。4、产检费用的票据(附有财政印章)和处方原件。

5、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两份,盖公章。

6、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盖公章。流产费用报销图例:

3. 社保报销流产需要什么证明才能报销

女性如果流产是可以用生育保险进行报销的。不过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随意进行报销的,首先需要女性职工社保缴满满足一年以上的时间,并且符合我国的人口计划生育的法规,然后街道办事处或者用人单位开具其证明,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报销的。如果不能满足以上其中一个要求,则不能进行正常报销的。一般情况下,符合生育要求的女性终身都可以享受一次的流程报销请求。

不过流产方面报销,只能是在病理情况下才能保险生育保险,而因个人原因而选择流产则是不能报销生育保险的。

4. 流产社保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当配偶在生产或流产之后,男职工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和申请材料到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陪产津贴,陪产津贴的申请一般需要的材料有本人或者是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资料。

5. 做人流社保能不能报销要拿什么证明

社保报销后是可以报销的。人工流产报销,两部分可报一部分是填生育手工报销单走医保部分。两种情况:

1、有生育险,住院时提交社保卡或蓝本,预交住院押金,待出院结算时,属于医保托收的费用,由医保直接托收,个人只需要支付个人需要支付的费用,人工流产一般只报销手术的费用;

2、有生育险,住院时没有提交蓝本或社保卡,需要个人先垫付全部费用后,由公司到社保走手工报销费用,只能报销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其他门诊的费用不能报销,最多只能报960元。

另一部分是持相关证件填生育表一、二办理生育津贴支付部分。

6. 社保报销流产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 医保报销需要流产证明

1、结婚证、优生优育证、出生医学证明、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信用合作社存折。企业单位需提供单位证明(休产假期间不开工资证明);

2、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收据及处方(须加盖医院现金收讫章并核对票据有效期及姓名是否和身份证一样)、出院诊断书(须加盖医院诊断专用章)、住院收据、费用明细清单(需提供原件);

3、新生儿抢救需提供诊断书、收据、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例复印件;

4、生育职工特殊情况须转院时,必须开转院手续。到医疗保险生育签字;

5、女方无生育保险但男方有生育保险时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男职工单位证明、配偶所居住街道、社区、村委会出具无单位证明;

6、取环、上环、人流、药流及异位妊娠须提供诊断书(须加盖医院诊断书专用章)、收据(须加盖医院现金收讫章并核对票据有效期及姓名是否和身份证一样)、企业单位人流及药流还须提供休息期间单位不支付工资证明(必须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的)。

8. 流产后去社保局报销要哪些证明

带好相关材料到当地的社保局报销即可。具体的流程如下:

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购买社保所在地办理即可。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总额的0.5%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一、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1)生育的医疗费用

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妊娠和分娩住院期间,因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其中,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其中,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在手术和住院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

注:符合条件的女职工相关生育费用一般可在医院直接划卡结算。

2、生育津贴

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

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一个社保年度申报的全部参保职工工资总额计算。

即: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注: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划卡结算后,一般第三个月会发放到生育时所在单位账户。

3、一次性营养补助

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

自2017年7月1日起,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调整为1563元。

注: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划卡结算后,一般第三个月会发放到女职工本人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4、生育津贴的相关规定

产假

(1)顺产12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妊娠不满2个月(不含)流产的,20天;

(3)妊娠满2个月(含)不满3个月(不含)流产的,30天;

(4)妊娠满3个月(含)不满7个月(不含)流产、引产的,42天;

(5)妊娠满7个月(含)引产的,98天。

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1)结扎: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21天;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7天。

(2)复通术:输卵管复通手术的, 21天;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 14天。

(3)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2天;

(4)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护产假:15天(男职工享受)。

注: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以上规定的假期

5、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二、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的;

2、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职工或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生育保险

9. 人流后去社保报销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1)材料: XX市医疗保险手册(蓝) XX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书 原始收费凭证 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2)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3个月内报单位报销经办岗->单位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XX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票据按医疗报销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到社保报销->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二)生育津贴及晚育津贴待遇[交人事] (1)材料: XX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书 结婚证 (2)流程: 收集四证(原件和复印件),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生表一》->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报社保申报->到帐后发还本人。 注意: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

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XX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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