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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社保工伤,未交社保工伤赔偿
1. 未交社保工伤赔偿
不同省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标准不同,赔偿的数额不同的。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 未交社保工伤赔偿辞职书怎么写
辞职申请尊敬的公司领导: 由于本人去年工伤后,身体状况一直不是很好,很难适应目前的工作岗位,特申请辞职,望领导批准。
不用写太多,把你想离职的真实原因写清楚就行了。这个不会影响合同解除的工伤赔付问题。
主要是把你该争取到赔偿都争取到,别弄少了就行。
9级工伤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评定工伤后由当地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辞职后由当地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个月本人工资(辞职后由企业一次性支付)。
3. 未交社保工伤赔偿计算方法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
发生工伤事故后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赔偿费用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和医疗补助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各项的计算方法都不同,需要以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4. 未交社保工伤赔偿标准
如果一次性解决,标准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X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个月X社会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个月X本人工资
另外还有医疗费(治疗所需全部费用)、护理费(根据住院天数计算)、伙食费(根据住院天数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5. 未交社保工伤赔偿流程
要根据工伤的等级而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对于参保和未参保职工的所负责任是一样的,只不过责任承担的方式不同,用人单位如果未承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责任,就要承担受伤职工工伤待遇的全部责任,同时保证参保和未参保职工在发生工伤时,享有工伤待遇的标准一致。
6. 未交工伤保险,发生的工伤赔偿
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死亡的,用人单位不有支付赔偿费用的,不属于刑事犯罪,所以不会判刑。用人单位赔偿的,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优先赔付,再向用人单位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7. 未交社保工伤赔偿金由谁支付
自己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认定后去申请劳动仲裁,拿到裁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你断工地电,工地报警,造成损失你要赔偿,损失严重还可能是犯罪如果受伤一年内不申请工伤认定,想再要赔偿就更难《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8. 未缴纳社保工伤赔偿
在厂里上班没买保险,属于工伤产生的医疗费及赔偿补助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用人单位拒不承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