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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购买商品房提取指南如何公积金购买商品房

2026-01-23 16:47:20

成都公积金购买商品房提取指南

  一、提取证明材料: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

  1.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提供:

  1.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款票据。

  2.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注:

  1.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2.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还需提供职工或配偶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鉴章的工作所在地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

  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cdzfgjj.gov.cn/、中国成都http://www.chengdu.gov.cn/chengdu/index.shtml下载,委托配偶、直系血亲或单位经办人代办提取业务的,申请人可先行下载该表填写完整相关委托事项后交于受托人前往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网点办理。

  三、提取申请时间规定:

  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后申请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所购商品住房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外,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款发票后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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