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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购买二手房如何提取?提取证明材料一览

2026-01-23 16:47:21

成都公积金购买二手房如何提取

  一、提取证明材料:

  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含有计税金额的房屋交易契税完税证明材料或含有价税合计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或存量房网签合同;

  房屋产权共有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注:

  1.房屋若有按揭贷款的,需提供住房贷款合同;

  2.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3.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还需提供职工或配偶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鉴章的工作所在地证明;

  4.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二、身份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

  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cdzfgjj.gov.cn/、中国成都http://www.chengdu.gov.cn/chengdu/index.shtml下载。

  三、提取申请时间规定:

  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四、提取额度规定:

  房屋交易契税完税证明材料中计税金额或增值税发票中价税合计金额或存量房网签合同成交价金额。

  不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五、提取人范围: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六、提取次数: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七、办理时限: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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