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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社保基本支付项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1. 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两档
惠州城乡医保缴费标准分为两档,A档位120元/人/年,B档位200元/人/年,居民可自由选择。
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参保单位,并选择同一缴费档次参保缴费。
惠州城乡医保报销标准
1.总体标准:职工报销75%、城乡居民报销60%以上、大病二次报销95%以上。
2.住院报销比例:
①报销比例:80%以上;
②最高支付限额:50万;
③大病二次补偿报销:个人住院自付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可由大病二次补偿再报销95%。
2. 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居民医保缴费是每年交一次。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3. 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核查表怎么填
一、合作医疗怎么办手续
1、本人申请并积极缴纳合作医疗款。
2、村委会审核并向镇合管站提交筹资花名册、筹资票据。
3、镇合疗办复查,审核合疗筹资表,向县合疗中心提出申请签证。
4、县合疗经办中心审核无误后,办理签证、盖章、登录,确认。
二、参合人员住院补偿兑付程序
参合人员→定点医院住院→出院→携带住院补偿所需证明材料→镇政府政务中心合管办补偿监审员审核→电脑打出补偿表并打印合作医疗证→出纳兑付。
三、所需材料
(一)办理住院补偿应提供以下资料:
1、住院病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合作医疗证。
2、所住医院规范的住院发票、医药费用总清单或日清单、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
3、外出打工、就学、走亲访友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因病住院证明。
4、在就诊过程中有转院治疗的请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院审批表》方可进行有关补偿。
5、意外伤害补偿须首先填写《炎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调查表》,由所在的村组证明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由镇合管站调查核实并报县新农合办审查后,方可办理补偿。
6、住院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报县新农合办复审后兑付。
4. 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标准
查询方法:
1、打开浏览器,输入国家医疗保障局点击进入。
2、点击政策法规查询栏目。
3、进入到“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页面,内可查询到相关可报销的耗材,药品及手术等项目进项查询。社会医疗保险注意事项1、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2、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组成:缴费基数为M:员工工资性收入+津贴。单位每年交纳8%M;员工个人每年交纳2%M;3、单位缴费8%M:6.6%M至7%M进入统筹账户(1%M至1.4%M进入个人账户)---住院费用;
4、个人缴费工资的2%M:2%M进入个人账户(加上单位缴费1%M至1.4%M)---门诊费用。
5、注:住院费用从统筹账户中报销,金额每人都一样;门诊费用从个人账户(即医保卡)中扣除,每人不一样。
5. 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核查表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是关系千家万户健康和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看病就医有难,基本医保分忧!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0年,市医疗保障局对《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业经十二届15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在今年1月13日起印发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为帮助全市参保人更好地了解掌握基本医保政策,引导看病就医,保障享受待遇。即日起,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惠州日报》开设“医保政策知多D”栏目,对《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等医保政策进行系列解读,敬请关注。
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有新变化
众所周知,职工养老保险要缴纳足够年限退休后才能领退休金。但是很多人不知道职工医保也有缴费年限。最近老王就为这件事忧愁:过几个月他就要退休了,退休后自己还是否需要缴医保费,对此他充满了疑惑。
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累计缴纳职工医保费年限和在本市实际缴纳职工医保费年限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其退休后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个人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依据以上规定,在惠州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职工至少需要缴费多少年限,就无需再缴纳医保费?对此,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原《办法》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至少需满15年,修订《办法》后,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累计缴费年限与原《办法》没有变化,其退休后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个人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职工(含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领取养老金或退休金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惠州安置的人员、不在本市领取养老待遇但办理退休手续时仍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的中央和省属驻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参保人)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不需再缴纳医保费,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应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对于2021年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原规定继续逐月缴费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原规定且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不再缴纳医保费,超出部分不予退还。
以李某为例,李某2019年1月办理退休手续,根据原《办法》,李某的累计缴纳职工医保费年限和在本市实际缴纳职工医保费年限分别满17年、满13年则不需继续缴纳医保费,但李某的累计缴纳职工医保费年限和在本市实际缴纳职工医保费年限分别为17年整、9年整,其在本市实际缴纳职工医保费年限尚不满足条件,已按规定继续缴费。
根据新修订《办法》推出的利好政策,退休人员免缴医保费的本市实际缴纳职工医保费年限条件降至10年。今年1月,李某在本市实际缴纳职工医保费年限达到11年整,已满足现规定满10年的条件,可不需继续缴纳医保费,但其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所缴纳的医保费(即本市实际缴纳职工医保费年限满10年之后所缴纳的医保费)不予退还。
如果参保职工不知道自己的医保缴费情况,可以在哪里查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医保缴费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又该怎么办?是否有方法补救?该负责人表示,市民可以通过手机登录“粤省事”或凭本人身份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查询医保缴费信息。医保缴费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可以按规定继续逐月缴费至规定年限。
6. 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21
一、办理条件:
(一)本市户籍居民未参加职工医保的
(二)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和其他符合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的人员,可按照规定参加居民医保
二、所需资料:
(一)《惠州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
(二)户口本、身份证。港澳台居民人员提供居住证。
三、登记程序:
(一)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时,应由本人向医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同时填写《惠州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村民委员会为本辖区内居民办理参保时,应由家庭填写《惠州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签委托代扣协议或粤税通小程序缴费。村民委员会应汇总《惠州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及新参保人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送所在地社保所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属于困难群众还需提供相关部门认定的资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办理依据:
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惠府【2021】1号)
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保登记
一、办理条件:
在惠异地务工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后,随其生活并在本市中小学或幼儿园就读、学龄前的子女可在本市参加居民医保。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已参加职工 医保的,其非本市户籍的子女可按此规定参加居民医保。
二、所需资料:
(一)《惠州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
(二)在惠异地务工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子女身份证件。
三、登记程序:
在惠异地务工人员可凭身份证、户口簿和子女身份证件,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填写《惠州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为其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子女、学龄前子女办理参保手续;其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子女也可由学校或幼儿园统一到学校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其非本市户籍的子女可按此方式办理参保手续。
四、办理依据:
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惠府【2021】1号)
大中专学生参保登记
一、办理条件:
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在中职技校(院,含民办)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以下简称中职技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
二、所需资料:
(一)《惠州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
(二)大中专学生身份证
三、登记程序:
大中专学生由学校组织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统一填写《惠州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同时提供参保大中专学生的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四、办理依据:
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惠府【2021】1号)
信息变更
一、办理条件:
参保人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姓名、出生日期、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
二、所需资料:
(一)《惠州市城乡居民医疗参保信息更正申请表》,变更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二)身份证。港澳居民人员提供居住证。
(三)户口本
三、登记程序:
居民申请个人信息变更时,应由本人向医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同时填写《惠州市城乡居民医疗参保信息更正申请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四、办理依据:
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惠府【2021】1号)
人员合并
一、办理条件:
参保人有多个身份证证件登记参保,需做人员合并处理。
二、所需资料:
(一)《人员合并申请表》
(二)身份证。港澳居民人员提供居住证。如有多个身份证,需提供辖区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户口本
三、登记程序:
居民申请人员信息合并时,应由本人向医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如有多个身份证,需辖区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同时填写《人员合并申请表》,办理人员合并手续。
四、办理依据:
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惠府【2021】1号)
7. 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22
惠州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1.职工医保: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5%(单次限额:140元)
2.城乡居民医保:一级医院75%,二级、三级医院转诊40%(单次限额:60元)
惠州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1.职工医保:95%(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或50%(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
2.城乡居民医保:在惠州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5%、85%、75%
惠州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1.职工医保:60万元
2.居民医保B档:50万元
8. 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审批表
医疗保险是属地管理的,原则上是在哪里参保,就在哪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离开参保地就医,需要在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或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证明才可以在异地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如病情需要,须转往其他医院治疗的,所就医定点需出具转院治疗证明。每次核销费用时,住院费用需提供住院全部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出院证、正规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及异地居住申请审批单复印件;门诊费用(限离休和指定慢性病人员)需提供门诊结算收据、复式处方底联及异地居住申请表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不予办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
9. 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核查表(意外伤害)
城乡居民医保它只管生病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如果因为意外伤害产生的费用,经过医疗机构的同意和认可下方可进行报销,首先你得写一份受伤经过,你要明确受伤时间,地点,现场见证人得三个人以上,还要见证人签字按手印,写上名字电话号码及身份证号码,到自己参保的社区加盖公章,才能去医疗机构进行报销填写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