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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社保保险服务个人网页,,个人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2026-01-08 09:31:41

1. (个人)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最低标准每月缴纳747.96元。

2020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373.98元,每月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7元,合计为380.98元;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时,一次性缴纳因缴费年限不足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因工龄不足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74796元。

2020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统一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从2020年7月1日起,在本市灵活就业窗口参保或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不得通过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考虑到我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期补缴业务的,可延期至我市疫情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最迟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期补缴业务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个人)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支付宝”手机APP、“武汉人社”手机APP办理,也可委托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社区办理。

2. 武汉市社会保险业务网站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武汉市将上线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此次经办服务暂停时间较长,可能对广大市民查询和办理社保业务造成一定影响。为此,我们梳理了有关重点内容,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感谢市民朋友们的理解和支持。

1.停办时间

2021年12月14日17:30起,暂停办理全市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欠费实时补缴业务。2021 年12月14日24:00起,全市税务、代征银行暂停所有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征收业务。2021年12月15日 17:30 起,暂停办理全市其他所有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全市各级社保经办窗口暂停受理业务,各线上渠道(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 APP、自助服务终端、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同步暂停使用。各项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2.停机期间相关待遇发放不受影响

停机期间,我市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及工伤 保险定期待遇发放不受影响。

3.停机期间参保登记业务如何办理?

新系统上线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可在三个月内,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补办您想办理的社保业务。

4.停机期间待遇申请如何办理?

参保人因停机影响不能办理退休、死亡待遇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等业务,只要在新系统上线后三个月内补办的,均可按规定补发相应待遇。您的权益不会有任何影响。

5.停机期间工伤医疗业务如何处理?

(1)2021年12月22日17:00前,各工伤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在工伤结算系统中办理在院工伤病人出院结算业务;未达到出院条件或因特殊原因的在院工伤病人,停机以后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待上线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后,在新系统中再次办理住院及结算业务。

(2)停机期间工伤就医由参保单位或个人现金垫付,新系统上线后回工伤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办理费用补录和结算。

(3)其他因停机导致工伤就医待遇受影响的,新系统上线后,停机期间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可到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追溯报销。

2021年12月31日23:00 起,逐步恢复全市工伤服务协议机构联网结算。

6.停机期间可以办理的业务

停机期间,社会保障卡的补卡、挂失等相关业务可在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正常办理。本次信息系统停机切换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参保人、各相关单位和社

3. 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单位)

可能网络问题,或者资料不全

选择“武汉市”,进入页面“特色服务”栏,点击“(个人)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技能提升补贴”中的“个人申报”模块,按要求填报,如实填写手机号和证书信息。

  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系统提示“申请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方可完成申报;

  如果不满足申报要求,系统会提示相关原因,点击“确定”,按照提示修正或完善后,可重新申报。

4. 武汉市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站

第一步:进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后,在首页中,选择“关系转移”栏位进入;

第二步:在左侧功能栏中,选择“社保转移申请”;

第三步:在跳出的新页面中,输入申请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即: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籍地址和转移信息;

第四步:上述信息都输入完成,核对无误,点击“申请”按钮,转移接续的申请就完成了

5. 个人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社保卡申领渠道如下: 1、中心城区各社保处(含东湖分局)、新城区社保经办机构(制卡周期为30个工作日)。 2、各合作银行社保卡代办网点(即时取卡)。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合作银行网点可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3、线上渠道(支付宝武汉市人社小程序、武汉人社手机APP、“湖北政务服务网”(个人)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制卡周期为30个工作日,个人需支付新卡邮寄费用。 社保经办机构新增制卡申请资料: 1、个人申领: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照片,武汉市户籍的未参保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2、委托他人申领:提供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申领人电子照片。 3、单位(含学校、社区)批量申请:提供单位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武汉市社会保障卡批量申请名册表》、单位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申领人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标准:采用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标准。

6. (个人)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没有

按照省政务办要求,武汉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访问入口已整体迁移至湖北省政务服务网。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wuhan.gov.cn)在办事服务中点击“单位办事”或“个人办事”,跳转到湖北政务网,应按规定重新注册后登录,详情可查看操作指南。 

使用湖北政务服务网,应点击切换旧版,城市定位为武汉,热门服务可见武汉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若网页无法正常浏览,建议您检查网络设置,如浏览器版本可使用360浏览器、杀毒软件防火墙等,调整后再尝试重新登陆网页。

7. 武汉社会保险个人服务网页

  一、缴费条件:

  已办理武汉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注:新生儿拥有武汉市户籍或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且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新生儿在武汉市参加居民医保时,免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出生次年按武汉市规定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二、缴费平台:

  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的手机APP“楚税通”或网办平台、湖北政务手机APP“鄂汇办”、中国农业银行手机APP等渠道为自己缴费还可以帮人代缴(父母帮孩子缴医保选择代缴)

  三、缴费流程:

  1、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已办理武汉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自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用“自然人用户”实名注册登录后即可缴费,可代为他人缴费。缴费后可查询、打印自然人缴费凭证。

  2、楚税通APP

  下载楚税通APP并注册登录后,进入首页界面,点击“快捷申报”。可选择代缴费,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缴”,输入代缴人员身份信息,提取缴费信息,按步骤操作即可。缴费完成后,自动生成完税证明。

3、鄂汇办APP

  下载鄂汇办APP并注册登录后,进入首页界面,在“服务专区”专栏点击“医保专区”,选择“居民医保”。可选择代缴费,点击“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代缴人员身份信息,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即可完成缴费。

8. 个人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怎么进不去

1.先由用人单位、个人申请

  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由用人单位领取,用人单位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首页地区栏选择武汉市-(法人)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上业务-单位网上综合查询-单位往来结算单打印)、个人通过(手机支付宝或微信“武汉人社”小程序里的“生育保险待遇查询”模块查询)查询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金额,出账后5个工作日划拨到单位账户。

  2.携带材料领取

  生育人员领取拨付到社保卡金融账户的生育费用时,可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制卡银行各营业网点领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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