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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征管中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1. 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于2002年5月23日在南京注册成立,属于社保,主营行业为社保,员工人数39(人),注册资本46(万元)。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办公地址为江苏 南京 水西门大街61号2楼,如果您对我们的产品、技术或服务有兴趣,随时欢迎您的来电或上门咨询。
2. 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日前,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19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公告》 ,根据该公告,2019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自2019年1月1日起,以2018年全省城镇从业人员全口径平均工资4764元/月为缴费基准值。
公告称,2019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参保人员在缴费基准值的60%(即571.8元/月)至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比例为20%,其中,300%档次缴纳标准为14292×20%×12=34300.8元/年(2858.4元/月);2019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缴费基准值的6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5.6%,另加大病医疗互助130元/年。
公告还称,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妥善处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103号)的要求,2019年1月1日起不再办理之前历年灵活就业期间的断档、欠费补缴业务。
3. 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电话
杭州2022年少儿医保什么时候交?
缴纳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止
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视为中断参保。
中断参保后,经本人申请,可补办当年度参(续)保缴费手续,并在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办理2022年度杭州市区少儿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及缴费手续期间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25日。请参保人员在此期间完成参(续)保及缴费。
参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71-、
城乡保费征缴咨询电话:12366
4. 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怎么样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生育保险法规政策,拟订和修改完善全市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及工作计划。
二、确定市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职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与其订立服务协议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全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基金的预决处报告。
四、进行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生育保险登记、缴费基数核定。
五、按照规定征缴和使用医疗、生育保险基金。
六、负责我市离休人员以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险业务的实施。
七、贯彻执行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稽核规则,建立健全防范瞒报少缴医疗、生育保险费和虚报冒领医疗、生育保险费的工作制度。
八、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下,参与医疗保险宣传活动;指导乡镇、办事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相关业务工作。
九、完成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 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是干嘛的
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做的必要的工作,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直接向当地的社保局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
6. 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是什么
泰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挂泰安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牌子) 办公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43-6号 主要职责:负责市直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依法征缴市直企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录处理;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及待遇支付;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和审计稽核;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7. 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社保经办业务员
为什么退保险?还有经过办理业务员呢?
其实一般来讲,保险公司肯定不希望我们会发生一种退保的业务的,所以在我们个人办理退保业务之前,保险公司会联系我们的经办业务员来对客户进行一个相应的劝阻,或者是进一步的解说,希望客户能够理智的面对自己所购买的这份保险产品,更希望客户能够保留这份产品
8. 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事业编怎么样
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及外地驻区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基金征缴及管理。3.负责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的编制内人员的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以及职业年金的建立。4.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扩面、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个人账户管理。5.对上统一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对下统一对参保单位、参保个人建行管理服务,对外统一加强和地税、财政、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6.承办区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9.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属于正处级事业单位,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规划、任务目标制定和业务的监督考核及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调整;
(三)负责执行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统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工作;
(四)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管理;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统计制度,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季、月度财务报表。
(五)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存储、划拨。
(六)管理各分局和镇(街)办事处,监督、指导和督促全市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开展。
(七)参与全市城乡居民保险制度的研究制定,及有关制度的执行、管理和监督。
(八)拟定社会保险宣传计划并组织落实。
(九)承担市政府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