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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会调查工伤吗,社保会调查工伤吗怎么查
1. 社保会调查工伤吗怎么查
查询的方式有两种:
1、去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科或基金支付科室查询;
2、用人单位,报销后,报销的费用都会打到单位提供的账户上。
参保职工一旦认定为工伤,是百分之百全额支付的。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进行直接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就是说,你虽然是在试用期,但是依然属于该条例中的劳动者,依法受该条例调整。该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 社保会调查工伤吗怎么查询
想要查询社保信息的话,您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查询:
1. 社保中心查询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工作大厅,请工作人员帮你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3. 工伤认定人社局怎么调查
《工伤认定办法》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 (二)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4. 工伤鉴定的时候社保局会去公司做调查吗?
第一先要及时申请认定工伤的,你可以到劳动局问问公司有无帮你申请的,没有的话自己要尽快申请。
一般劳动局不去调查,报工伤保险对公司和个人都有好处。而且第十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是不用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所以报工伤保险对劳动者没有任何影响。
5. 工伤社保局会调查吗
会来。
这是社保局的权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6. 社保怎么查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决定书涉及当事人的隐私,不提供网上查询。人社局作出认定决定之后,会送达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7. 工伤认定了,社保局还调查吗?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8. 社保会调查工伤吗怎么查的
1.社保中心查询
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工作大厅,请工作人员帮你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45”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9. 工伤保险会调查些什么
工伤认定当然会找当事人询问,因为工伤认定有个环节是工伤保险处人员实际调查工伤事故的真实性,这就需要通过知道的线索来扑捉信息,通过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找到当事人,所以肯定会找他们询问有关情况,并且也会找单位负责人及证明人询问。
10. 工伤保险公司会调查吗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与用人单位沟通,若其未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直系亲属可自行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按照人社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即可,人社部门受理后会根据需要进行调查核实最终作出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
工伤认定申请可咨询人社部门热线电话:12333。
2.若按题主描述的情况,申请工伤认定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的情形,人社部门作出认定视同工伤的决定,职工直系亲属可获得工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此金额是全国各地一样, 今年的标准为33616X20=67.232万元,全国统一价,不受职工缴纳社保基数影响。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086X6=42516元(2016年数据),北京地区的工伤职工均一致,统一价,亦不受职工缴纳社保基数影响。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由社保部门负责核发,因此此项才受职工缴纳社保基数影响,发放的抚恤金不能超过其缴纳基数的工资额度。但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降低部分由该用人单位支付。”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保,可通过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负责支付产生的工亡待遇差额。
综上,该用人单位的说法明显是在忽悠且错误的,请把握好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进行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