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湘潭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怎么咨询
现在没有规定职工必须在同一个企业一直干下去,他们可以提出申请从企业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职工离职时的公积金是可以申请提取的。那么湘潭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怎么咨询,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湘潭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如何咨询
湘潭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可以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31-12329
二、湘潭公积金离职提取的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现场或通过网上提出申请。
2、受理,符合受理条件,当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提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意见。
4、办结,送达申请人。
三、湘潭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综合以上介绍,湘潭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既可以去办理窗口申请,也可以在网上提交申请,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提取到公积金了。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