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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受理机构

2025-01-30 10:25:44

  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及其受理机构?

  职工发生工伤,认定工伤后,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单位或个人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

  对劳动能力复核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劳动能力复核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常州哪些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费;

  (3)生活护理费;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7)丧葬补助金;

  (8)供养亲属抚恤金;

  (9)住院伙食补助费;

  (10)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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