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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去世社保怎么办,人过世了社保怎么办

2024-04-15 13:31:51

1. 人过世了社保怎么办

我以为先去养老保险管理局(也就是发放养老金的地方)去领取表格 然后去缴费中心办理终止退保 然后带退保表去养老保险管理局领取个人账户金额。国家政策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2. 人过世了社保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去世后社保的处理:1、参保人未到退休年龄去世的,社保中养老保险个人缴存部分及利息可以一次性退还给死者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2、参保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去世的,养老保险中个人缴费部分与利息的余额减去过去已领部分后,可以一次性退还给死者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丧葬费。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 人过世了社保怎么办理退休

退休职工,已经退休,也就不再缴纳五险,养老保险计算在退休费的里面了,也已经在领取了,住房公积金在退休后就已经办理领取销户手续,死亡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有余额的,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全部继承,丧葬费和救济费等。

1、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3、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4、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5、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扩展资料:五险一金,单位需要承担一部分,这部分从单位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员工也需要承担一部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因为各地不太一样,我们以北京举例,聘请一名月薪1万元的产品经理,每月需要承担的社保、公积金成本为:也就是说,对于企业而言,每月除了需要支付10000元的工资外,还需要为员工额外支出4310元的五险一金费用;对员工而言,10000元工资到手之前会先被扣除2223元的五险一金费用,之后还会被扣除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实际到手工资低于7500元。

4. 人过世了社保怎么办理

这种情况下,社保个人账户里面的钱会全部返还给购买者本人及其继承人,同时,还会有丧葬费以及抚恤金的发放。这些具体的事宜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去咨询。会有专业的工作人员给你详细的讲解,并为你办理。可不必担心。

社保对我们普通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定要放下心里负担,积极的购买社保,不懂的可以去相关的部门具体咨询。

5. 人过世后社保如何处理

分两种情况分析:

1、一种是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只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2、另一种则是刚领几个月,或者还没领完养老金就去世的情况;还有参保人移居国外停止参保的情况。退休后身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减去过去已领部分)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可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费用,(个人交的也是有单位部分的,单位部分的进社保统筹),退保只退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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