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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是什么

2024-04-15 13:31:51

1. 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是什么

  2022年成都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2022成都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档次,2022年成都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缴费方式,2022年成都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一、缴费时间

  据了解,2022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筹资期为:

  2021年9月1日0:00-2021年12月25日24:00

  (注:2021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为税务、医保年末停机结算时间)

  二、缴费标准

  2022 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人群 险种 缴费合计 基本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重特大疾病保险 成人(低档) 345元 (含长期照护保险25元/年。人) 357元 0元 702元 成人(高档) 485元 (含长期照护保险25元/年。人) 357元 0元 842元 学生儿童档 (含大学生、婴幼儿) 320元 (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0元 0元 320元 成年人参加2022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 、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485元标准筹资。

2. 四川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成年人参加2023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375元(含长期护理保险25元/年·人)和每人每年485元(含长期护理保险25元/年·人)两档。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485元标准筹资。

2.大学生、中小学生、婴幼儿参加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10元/年·人)

3. 成都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

据国家最新出台的一系列政策,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在职员工住院医疗报销报销比例医保住院,总费用除开自费部分、乙类费用先自付10%之后,超过医院医保门槛费的部分,享受统筹支付比例医院级别不同门槛费不同,享受统筹支付的比例也不同。

职工医疗保险的比例80%左右,居民医疗保险的比例70%左右

4. 成都市大病互助保险

成年人参加2023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375元(含长期护理保险25元/年·人)和每人每年485元(含长期护理保险25元/年·人)两档。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485元标准筹资。

2.大学生、中小学生、婴幼儿参加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10元/年·人)。

5. 成都大病互助补充医疗保险有哪些病

首先是肯定的告诉你,成都医保和大病互助不是一起保的。成都医保人员须在达到自己的退休年龄且拿到退休金后才可以到专门的大病互助窗口去买这个险种。你买了社保和医保但没到退休年龄是不卖给你,也就是说享受不到这个大病互助的待遇。成都市买大病互助这个险种的人不能有高血压糖尿病等一些疾病,须提供医院检查报告。

6. 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是什么意思

少儿互助金即学生儿童档:320元/年。

今年缴费标准比去年上涨了40元,据报道国内无论门诊还是住院人均医疗费用都在逐年增加,所以医保涨价也是合情合理的。

一、缴费时间

2022年成都市少儿互助金(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集中缴费期均为2021年9月1日0:00~2021年12月25日24:00。

二、保障期限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注:大一年度新生的保障期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7. 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比例和范围

报销比例:

1、基本医疗统筹支付金额(少儿互助金) 报销费用=〔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全自费-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总费用—自费—门槛费)*比例 参保人员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俗称门槛费,不报销)为:乡镇卫生院5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 学生儿童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0%。

2、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金额 报销比例:〔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门槛费-按城乡居民第三档缴费计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77%; 使用植入人体材料和人体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个人首先自付部分按50%纳入支付。

门诊 — 其中在普通门诊中,参保人员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由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按60%的比例报销,个人负担4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名参保人员支付的门诊费用不超过500元。 在意外伤害门诊中,参保人员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的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个参保人员支付的外伤门诊医疗费最高不超过800元。在门诊特殊疾病中,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在犬伤门诊中,每人份报销不超过200。元。

住院 — 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转诊1000元。 报销比例为,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 (含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个人先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后,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

同时,在基本医疗保险中其大病保险报销则不设封顶线。其起付标准为,上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2985元)。报销比例为,一个自然年度内,单次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金额,0—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5000以上—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20000以上—5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6%;50000以上元部分报销比例为91%。

8.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照护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法律法规政策。

(二)负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生育保险、长期照护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异地就医等相关经办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离休干部、副局级以上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拨付工作;负责公务员门诊医疗费用审核拨付工作;负责疾病应急救助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拨付工作。

(五)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六)负责各类医疗待遇认定、转移接续工作。

(七)负责各类医保基(资)金的预算、支付和核算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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